臺灣省政府函送六二年度本省地方總預算案及各機關單位預算表、歲入預算明細表暨臺灣省地方總預算編審執行辦法,經審議均照全會審查意見通過。暨省政府等機關函復本會審議該預算時所做之附帶決議關於「稽征機關應依法課稅」、「建設廳擬辦之鑿井技工考驗案」、「公路局三年來議價工程統計表」、「臺北圖書館」、「加強辦理鰻魚人工繁殖及產卵場調查」、「本省萬隆反共義士臨時療養隊擬移中央接辦」、「滅鼠防治六年計劃」、「本省交響樂團遷移」、「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廢止財務罰鍰提獎分成制度」、「加強汽車肇事鑑定委員會工作」之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