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議會第四屆第四次大會第二0次會議審議臺灣省五九年度公營事業綜合預算時,對於臺灣銀行等七行庫公司預算決議:「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部份及資金轉投資部份(臺灣銀行資金轉投資項下房地產投資五千一百萬元)暫予擱置,並組織五人專案小組調查研究後報會再議」。經決議推請議員董錦樹(召集人)、魏綸洲、蕭錫齡、陳根塗、王宋瓊英等組織專案小組調查研究,嗣擬具「本省各行庫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設備及資金轉投資專案小組」中間報告書,經決議:通過,送請省政府辦理。中間報告書所作結論,今後屬於政策性之房地產投資,建議中央改由中央銀行辦理,以免影響該行資金之運用案,經省政府呈報行政院核示以臺銀辦理政策性房地產業務,仍應由臺銀繼續辦理為宜,關於資金問題中央銀行同意協助,函請本會查照,經本會第四屆第七次臨時大會第五次會議決議:「應予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