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船舶日用品供應商食物交辦類代表泰興行陳進步等十二人請願為修正「臺灣省國際商港船舶及船員日用品供應商管理辦法」第二條但書案,暨高雄港船舶日用品供應商水果類代表隆盛行柯琴瑟等十四人請願為維持上述但書之修正案,二案併案經議長指派議員林明德(召集人)、郭吳合巧、柯明謀、?延卿、李玉泉組織調查研究小組,並請省政府暫緩實施。調查期間,高雄港水果罐頭供應商李海三陳情為調查小組令高雄港務局進行協調,惟該局雖召開協調會議,但未作合理解決,附上解決方案,請惠察案,送請專案小組併案參考。後專案小組擬具研究報告書提會審議,經決議:修正通過,送請省政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