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為公路局獲得美援贈款及貸款辦理各項公路工程情形,函請同意案,經決議:一、臺北大橋改建原則同意。二、民族路橋應於八個月內完成設計鑽探。三、臺北大橋有關防洪計劃部份所需經費應由防洪會負擔。四、臺北大橋收費償還債務後,應予停止。五、其餘各案原則同意。暨為請同意臺北大橋增加一孔所需經費,不再由防洪會負擔案。及為公路局於五六年度貸款一千六百七0萬元辦理花蓮海岸道路及花蓮溪橋工程案,與擬先行貸借臺北北投新路工程配合款二千萬元,以配合提早一年竣工案,共三案經決議:應予同意。另函復省政府有關臺北民族路橋規劃工作進展案,經決議:請政府飭令公路局依照本會決議從速興建,以利交通。

臺灣省政府為公路局獲得美援贈款及貸款辦理各項公路工程情形,函請同意案,經決議:一、臺北大橋改建原則同意。二、民族路橋應於八個月內完成設計鑽探。三、臺北大橋有關防洪計劃部份所需經費應由防洪會負擔。四、臺北大橋收費償還債務後,應予停止。五、其餘各案原則同意。暨為請同意臺北大橋增加一孔所需經費,不再由防洪會負擔案。及為公路局於五六年度貸款一千六百七0萬元辦理花蓮海岸道路及花蓮溪橋工程案,與擬先行貸借臺北北投新路工程配合款二千萬元,以配合提早一年竣工案,共三案經決議:應予同意。另函復省政府有關臺北民族路橋規劃工作進展案,經決議:請政府飭令公路局依照本會決議從速興建,以利交通。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4420255003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備註:參考典藏號0034420255002(李建和)、0034420255007(柯火生)
日期:
1966-03-18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56
範圍:
1966-03-18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彰化縣員林鎮民陳盾等三二名請願為請省...
彰化縣員林鎮民陳盾等三二名請願為請省...
臺灣省政府函為墾丁森林遊樂區海濱區之...
臺灣省政府函為墾丁森林遊樂區海濱區之...
臺中縣太平鄉民林德卿請願為改善東大公...
臺中縣太平鄉民林德卿請願為改善東大公...
臺灣省議會第六屆第三次大會議員蘇洪月...
臺灣省議會第六屆第三次大會議員蘇洪月...
臺北縣議會代電為據坪林鄉民代表會建請...
臺北縣議會代電為據坪林鄉民代表會建請...
臺北縣三重市民柯火生等二二六名請願為...
臺北縣三重市民柯火生等二二六名請願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