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鹿谷鄉民莊同道、翁?卿為配合政府開發森林觀光遊樂政策,請願變更阿里山事業區第一0五、一0八林班內之租用林地用途案,經決議:送請省政府調查辦理見復。暨該請願人再次請願為租用林班地變更為森林觀光,遊樂事業用地,請准比照杉林溪遊樂事業公司處理辦法辦理案,經決議:組織專案調查小組,經議長指派議員廖泉裕(召集人)、蘇洪月嬌、鄭李惠擔任小組委員,嗣擬具報告書,經決議:送請省政府研究辦理。南投縣竹山鎮民林長詢請願為民向翁?卿購得巒大林區管理處竹山事業區第七林班圓山之合作造林及?園再轉讓,與杉林溪遊樂公司作為森林遊樂之用未辦理過戶手續,翁君要以加倍違約處理,請求變更過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