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議會第五屆第五次大會議員陳義秋臨時動議為請林務局准予放租旗山事業區第四五林班地予該地墾民以維生計案,經決議,推請議員邱連輝(召集人)、朱有福、林秋龍等組織專案小組調查,秘書處股長莊敏男協助,該小組於六四年八月十四日召開第一次調查會議後未作成結論。七二年五月因三位議員均已離職,重新推請議員簡明景(召集人)、謝漢津、謝三升組織專案小組調查,秘書處指派編審石勝芳協助,擬具旗山事業區第五六林班(原第四五林班)濫墾情形調查小組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暨高雄縣民陳秀雄等及蕭萬生等七二人同案由請願併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