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函為菸酒公賣局高雄分局擬處分經管高雄市鹽埕區江東段一小段二六-一、二六-五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及地上房屋,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一、同意依法辦理出售及就地改建。二、出售清冊備註欄內「本案房屋、土地,於完成處分程序後五年內辦理出售」部分,修正為三年內辦理出售。附帶意見:就地改建應在建築法令許可範圍內建築至最高層,以充分發揮土地利用價值。

臺灣省政府函為菸酒公賣局高雄分局擬處分經管高雄市鹽埕區江東段一小段二六-一、二六-五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及地上房屋,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一、同意依法辦理出售及就地改建。二、出售清冊備註欄內「本案房屋、土地,於完成處分程序後五年內辦理出售」部分,修正為三年內辦理出售。附帶意見:就地改建應在建築法令許可範圍內建築至最高層,以充分發揮土地利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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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2230170051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81-03-12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0
範圍:
1981-03-12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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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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