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函為鐵路局擬出售經管高雄縣橋頭鄉橋子頭段一一二四-一一地號等(包括車路墘段、東豐段、?埕段一小段、江東段一小段、里金段、斗南段、斗六段)三○筆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一、編號八、九、十、十一臺南市北區東豐段土地,應請省政府與前經本會通過處分尚未標售毗鄰之東豐段一二四二、一二四二-一至一二四二-四之土地合併處理,並可協調省國宅局研究有效處理方案。以提高該土地整體使用價值。二、編號十八、十九、二○、二一嘉義市黑金段房地現編為工業區,因不適宜行將整建,應俟整建計畫後再行考慮處分。三、餘均同意依照省有財產管理規則規定辦理。

臺灣省政府函為鐵路局擬出售經管高雄縣橋頭鄉橋子頭段一一二四-一一地號等(包括車路墘段、東豐段、?埕段一小段、江東段一小段、里金段、斗南段、斗六段)三○筆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一、編號八、九、十、十一臺南市北區東豐段土地,應請省政府與前經本會通過處分尚未標售毗鄰之東豐段一二四二、一二四二-一至一二四二-四之土地合併處理,並可協調省國宅局研究有效處理方案。以提高該土地整體使用價值。二、編號十八、十九、二○、二一嘉義市黑金段房地現編為工業區,因不適宜行將整建,應俟整建計畫後再行考慮處分。三、餘均同意依照省有財產管理規則規定辦理。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2230169022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80-03-13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1
範圍:
1980-03-13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臺灣省政府函為本省文獻委員會擬遷移中...
臺灣省政府函為本省文獻委員會擬遷移中...
臺灣省政府函為財政廳彙列該府擬出售各...
臺灣省政府函為財政廳彙列該府擬出售各...
臺灣省政府函為南投縣政府代管竹山鎮竹...
臺灣省政府函為南投縣政府代管竹山鎮竹...
臺灣省政府函為澎湖縣政府擬出售代管澎...
臺灣省政府函為澎湖縣政府擬出售代管澎...
高雄市民李松近請願為承購民國三四年間...
高雄市民李松近請願為承購民國三四年間...
基隆市第一住宅公用合作社理事主席蔡炳...
基隆市第一住宅公用合作社理事主席蔡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