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函為自來水公司為配合國家建設,凡被征收或讓售廢置不用之零星土地,為爭取時效,於年度預算成立法案後,得按經理人權責劃分規定辦理,請惠予同意,免再個案函報審議案,經決議:仍應照本會第六屆第三次大會審議該公司六九年度預算時對固定資產(土地)處分部份所作之決議,專案送本會審議。

臺灣省政府函為自來水公司為配合國家建設,凡被征收或讓售廢置不用之零星土地,為爭取時效,於年度預算成立法案後,得按經理人權責劃分規定辦理,請惠予同意,免再個案函報審議案,經決議:仍應照本會第六屆第三次大會審議該公司六九年度預算時對固定資產(土地)處分部份所作之決議,專案送本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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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2230168069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79-11-03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1
範圍:
1979-11-03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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