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函為雲林縣政府擬出售代管斗六鎮石榴班三六─一一號等省有非公用土地,茲依土地法第二五條規定檢送擬出售清冊,請審議見復,經決議:暫予擱置,本案土地原係湖山寮區小給一號水路,請政府查明實際情形報會再議。省政府為該案廢水路地之改道情形,業經水利局查明,再檢送原函及土地標示(附圖)切結書影本,請審議,經決議:同意依照省有財產管理規則有關規定辦理出售。

臺灣省政府函為雲林縣政府擬出售代管斗六鎮石榴班三六─一一號等省有非公用土地,茲依土地法第二五條規定檢送擬出售清冊,請審議見復,經決議:暫予擱置,本案土地原係湖山寮區小給一號水路,請政府查明實際情形報會再議。省政府為該案廢水路地之改道情形,業經水利局查明,再檢送原函及土地標示(附圖)切結書影本,請審議,經決議:同意依照省有財產管理規則有關規定辦理出售。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2230167040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78-07-14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39
範圍:
1978-07-14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基隆市民張浩然請願為公產代管部基隆辦...
基隆市民張浩然請願為公產代管部基隆辦...
基隆市民楊友明、張清俊等請願為國有財...
基隆市民楊友明、張清俊等請願為國有財...
臺灣省政府函為據臺灣銀行擬標售第三、...
臺灣省政府函為據臺灣銀行擬標售第三、...
臺南縣民代表人林錦等人請願為請將座落...
臺南縣民代表人林錦等人請願為請將座落...
臺灣省政府為鐵路管理局呈請標售經管臺...
臺灣省政府為鐵路管理局呈請標售經管臺...
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所屬臺...
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所屬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