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民董振瑞等二五名請願為鐵路局核定讓售民等承租省有土地價款過高,且未按公地出售辦法規定及援照該局處理讓售高雄市北端街等既定規例辦理顯示失欠公允案,暨高雄市民許水城等二八名請願為鐵路局讓售公地價格,相差懸殊,實為失欠標準,而對民等承租土地,通知讓售價款,竟特別偏高,以致困難負荷,請本會主持公道賜予協調核定合理售價,以符平抑地價,安定民生之政策,俾蘇民困案,兩案併案組織五人專案小組協調,並推請議員?延卿(召集人)、李玉泉、蔡端仁、邱連輝、張丁誥擔任,擬具許水城、董振瑞等請願案協調報告書,經決議,通過,送請省政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