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函為鐵路局擬處分經管苗栗縣通霄段三-二九二號等省有土地二二筆(第十四批),請審議案,經決議:一、凡被佔用不能收回者,同意出售。空地部分應考慮保留、以備將來新幹線或舖設雙軌之用。二、軍方使用之部分,協調後處理。

臺灣省政府函為鐵路局擬處分經管苗栗縣通霄段三-二九二號等省有土地二二筆(第十四批),請審議案,經決議:一、凡被佔用不能收回者,同意出售。空地部分應考慮保留、以備將來新幹線或舖設雙軌之用。二、軍方使用之部分,協調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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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2230162031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73-08-15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1
範圍:
1973-08-15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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