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函為警務處所屬警察電訊所經管之臺中縣大里鄉草湖段六0-二、五九-四塗城段三七0、三七一-二等地號即草湖路二六號省有房地擬出售,以所得價款作為興建該所臺北市羅斯福路員警宿舍(國民住宅)二成配合款財源,請審議同意案,經調查後決議:「一、草湖房地產保留。二、臺北市羅斯福路土地公開標售。三、新建宿舍地點應選擇在臺北縣近郊」案經省政府復以覓購基地不易,函請本會覆議同意標售草湖段房地,經決議同意標售。暨臺灣省政府及省政府財政廳相繼為臺灣混凝土公司所標購臺中縣大里鄉草湖路二六號省有土地,其中部份,因劃為拓寬省道,請予扣除,函請查照案,經調查後決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