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汽車普通客運業理事長吳鴻森、特種客運業理事長周南鎮、貨運業理事長簡相堯、計程小客車業理事長王炳奎、遊覽大客車業理事長鄭阿金、臺北市汽車貨運業理事長洪萬吉、臺北市計程小客車業理事長丁鍼吾、臺北市遊覽大客車業理事長陳春土等自六0年至六五年多次請願為汽車運輸業營業稅現為千分之十二,偏高失平請求予以降低改按千分之七課征案,送請省政府研究辦理。都未能降低,至六五年十月請願人等再次提出請願為陸上汽車運輸業營業稅征收率,請自六七年度起依公共汽車業之前例一律降低為千分之七征收,以示公允而恤業者營運艱困案,經本會再次轉請省政府辦理,省政府函復以經錄案留供擬訂六七年度營業稅征收率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