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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機構與計畫
中央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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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諮議會及中研院臺史所史料典藏數位化計畫
臺灣省諮議會史料
臺北縣新店鎮民陳林彩薇等三三名請願為請在安定民生發展交通並重原則中協議使用民等土地為新建碧潭觀光大橋兩端引道之基地,並從優補償案,經決議:由交通審查委員會召集人李建和等組織小組協調,擬具碧潭觀光大橋引道基地房屋補償問題協調報告,送請省政府辦理。暨林秀卿等三人、吳烏棕等十人、新店鎮民代表會主席周水生、蔡朝賢等九人等同案由請願,送請省政府併陳林彩薇等請願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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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1230460004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備註:參考典藏號0031230460002/缺省政府61.10.20府交五字第一一七一0三號
日期:
1971-03-09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31
範圍:
1971-03-09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台灣省議會(1971-03-09)。[臺北縣新店鎮民陳林彩薇等三三名請願為請在安定民生發展交通並重原則中協議使用民等土地為新建碧潭觀光大橋兩端引道之基地,並從優補償案,經決議:由交通審查委員會召集人李建和等組織小組協調,擬具碧潭觀光大橋引道基地房屋補償問題協調報告,送請省政府辦理。暨林秀卿等三人、吳烏棕等十人、新店鎮民代表會主席周水生、蔡朝賢等九人等同案由請願,送請省政府併陳林彩薇等請願案處理。]。《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c/f1/a2.html(2021/04/14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c/f1/a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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