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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諮議會史料
高雄市市民葉順興、葉來居、葉順賢、洪印等請願為二六兵工廠三九年占用民有地至四六年徵收後未為使用,請向有關機關交涉依照土地法第二一九條規定准由原土地所有人照原徵收價額收回土地並賠償三九年至四六年間損害暨三九年至現在原土地所有人所繳土地稅金案,送請省政府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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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1230457004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68-12-17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9
範圍:
1968-12-17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台灣省議會(1968-12-17)。[高雄市市民葉順興、葉來居、葉順賢、洪印等請願為二六兵工廠三九年占用民有地至四六年徵收後未為使用,請向有關機關交涉依照土地法第二一九條規定准由原土地所有人照原徵收價額收回土地並賠償三九年至四六年間損害暨三九年至現在原土地所有人所繳土地稅金案,送請省政府協調處理。]。《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c/f1/95.html(2021/04/14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c/f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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