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民徐欽等三人為鐵路局以極低廉地價征收民地,請本會主持公道案,經本會決議送請省政府飭令鐵路局比照高雄市立第十二中學征收案辦理未果,該案遂於本會第三屆第九次大會由議員余陳月瑛、李烏棕、莊北斗(連署人:葉寒青、黃堯、許世賢、葉炳煌)臨時動議為鐵路局擴建高雄檢車段收購民地,補償地價過低,協調不成,請由本會組織專案小組調處,案經議長指派議員白世維(召集人)、張文獻、蔡李鴦、林亮雲、歐雲明組織調處小組,嗣擬具調查報告送省政府辦理亦未果,案於第三屆第十次大會再由議員黃堯、葉炳煌、林亮雲、張振生、王宋瓊英、徐輝國、葉寒青提出臨時緊急動議,請政府照本會調處小組意見價購,藉蘇民困,惟仍未獲結果,案遂再度由議員白世維、林亮雲、蔡李鴦、?麗生、李存敬提議請政府依照本會專案小組第二次協調結果核發補償金,經省政府函復:「本案已完成法定程序,本府無法變更,請各所有權人早日具領地價補償」(本案相關請願案:趙朝評、梁二妹等十五名、傅孝子、邱道得等二五人資料,整理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