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函為辦理「國省有耕地繼續清查放領計劃」函請審查案,經決議「本案原則同意」,惟放領公地為一種財產處分應請政府編送省有土地放領清冊送會審議,所需經費應專案編列預算送會審議,復請省政府查照,業經省政府轉飭各縣造具「省有」及「國省共有」土地放領清冊及統計表函送本會查照。經決議推請議員黃光平(召集人)、林蔡素女、董錦樹、湯慶松、李存敬、林明德、高育仁等組織政府共有土地放領問題專案小組,擬具公地放領審查小組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

臺灣省政府函為辦理「國省有耕地繼續清查放領計劃」函請審查案,經決議「本案原則同意」,惟放領公地為一種財產處分應請政府編送省有土地放領清冊送會審議,所需經費應專案編列預算送會審議,復請省政府查照,業經省政府轉飭各縣造具「省有」及「國省共有」土地放領清冊及統計表函送本會查照。經決議推請議員黃光平(召集人)、林蔡素女、董錦樹、湯慶松、李存敬、林明德、高育仁等組織政府共有土地放領問題專案小組,擬具公地放領審查小組報告書,送請省政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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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1230259001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備註:缺本會59/05/03歲一字第9013號函
日期:
1970-06-1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09
範圍:
1970-06-1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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