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政府函為本會臺北市北投招待所撥用臺北市北投區北投段五五-一二地號縣有土地,應負擔之工程受益費奉省府函示請依照臺北縣縣有財產管理規則第五三條規定,敬請查照繳納案,經主管會報討論後決定函請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士林分處將繳納義務人變更為本會名銜後擲還,以憑辦理繳納。

臺北縣政府函為本會臺北市北投招待所撥用臺北市北投區北投段五五-一二地號縣有土地,應負擔之工程受益費奉省府函示請依照臺北縣縣有財產管理規則第五三條規定,敬請查照繳納案,經主管會報討論後決定函請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士林分處將繳納義務人變更為本會名銜後擲還,以憑辦理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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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0160169001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80-05-24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3
範圍:
1980-05-24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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