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民許淑貞等稱報載臺北市內省屬各機關之省有非公用房地決定予以全面辦理清查後列冊委託臺灣土地銀行代為管理,並將辦理出售或出租。財政廳函為據(一)臺北市民許淑貞申請租購本會經管臺北市和平西路一段一五0巷五弄三二號等省有宿舍,該房屋係本會管有,基地係李明斌、李宗南所有,本會與李君訂有租約,房屋係被許淑貞非法佔用,本會已委請律師自訴,俟結案後再行移轉。(二)余麗華申購該民所有臺北市詔安街六巷二號土地之地上房屋,該房屋係本會所管有,已破爛不堪,已無保留公用之價值,移請財政廳接管。臺灣省政府為財政廳擬出售經管臺北市詔安街六巷二號省有非公用房屋案,函請惠予同意。經決議:「同意依法出售」。

臺北市民許淑貞等稱報載臺北市內省屬各機關之省有非公用房地決定予以全面辦理清查後列冊委託臺灣土地銀行代為管理,並將辦理出售或出租。財政廳函為據(一)臺北市民許淑貞申請租購本會經管臺北市和平西路一段一五0巷五弄三二號等省有宿舍,該房屋係本會管有,基地係李明斌、李宗南所有,本會與李君訂有租約,房屋係被許淑貞非法佔用,本會已委請律師自訴,俟結案後再行移轉。(二)余麗華申購該民所有臺北市詔安街六巷二號土地之地上房屋,該房屋係本會所管有,已破爛不堪,已無保留公用之價值,移請財政廳接管。臺灣省政府為財政廳擬出售經管臺北市詔安街六巷二號省有非公用房屋案,函請惠予同意。經決議:「同意依法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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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0160160001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71-03-30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23
範圍:
1971-03-30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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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 2652-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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