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合會儲蓄公司奉令改制定名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預定於六五年七月一日開業,請查照案,經決議,原則同意改制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惟其六六年度營業預算案連同組織規程,應請提出於本會下次大會審議。暨臺灣省政府函送臺灣合會儲蓄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組織規程原定、修正條文對照表,暨原定、修正員額編制對照表,請審議案,經決議,一、該公司組織規程修正案修正通過,二、該公司員額編制修正案請依修正後之組織規程自行調整並附帶決議:為發揮扶植中小企業之功能,所增設之副總經理,應請政府慎重遴選專才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