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之1與第16條、「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11條與第14條,業經考試院、行政院94年12月8日分別以考臺組貳二字第094700107112號、院授人給字第0940065897號令修正發布施行,刪除重行審定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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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61767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考試院令、行政院令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人給字第0950038148號;考臺組貳二字第094700107112號;院授人給字第0940065897號;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 施行細則 民94.12. 8 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民94.12. 8;圖表格式
出版者:
臺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6-03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twinfo.ncl.edu.tw/cgi/local/index)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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