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要點」、「輔導漁業經營貸款要點」、「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要點」、 「農民經營改善貸款要點」及「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要點」,自中華民國95年1月1日生效。修正「農機貸款要點」、「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要點」、「農漁會事業發展貸款要點」、「農業產銷班貸款要點」、「農家綜合貸款要點」、「改善財務貸款要點」及「農業發展基金貸款作業規範」,自中華民國95年1月1日生效。現行「輔導共同委託及合作經營專案貸款要點」、「輔導養殖漁戶生產貸款要點」、「改善酪農經營貸款要點」、「畜牧污染防治專案貸款要點」、「提升養豬經營貸款要點」、「提升家禽產業經營貸款要點」、「輔導農村青年創業與改進農業經營專案貸款要點」、「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實施要點」、「農業生物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要點」及「輔導修建農宅專案貸款要點」,自中華民國95年1月日1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