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釋示「學校教師因涉刑事案件於未判決確定前學校應本於權責就涉案教師有否教師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進行程序及實體查證並提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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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61544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教學字第0940891108號;教師法 第14條 說明 行政程序法 第36條 說明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6-0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twinfo.ncl.edu.tw/cgi/local/index)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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