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勞保局下列怪現象:(一)時常發生未從事本業工作,而被退保之情事,勞工權益受損;(二)有大量經費而不在勞工密集之各縣市建立勞保大型醫院;(三)勞保局業務不彰,把責任推給加保人,有欠公允;(四)勞保局有錢借人開醫院,為何自己不開設,未曾尊重對加保人權益;二、建議轉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重視投保人之權利與義務,此後對監督勞保業務應由勞工團體(省及各縣市總工會)推派代表參加,以確保勞工權益。

一、目前勞保局下列怪現象:(一)時常發生未從事本業工作,而被退保之情事,勞工權益受損;(二)有大量經費而不在勞工密集之各縣市建立勞保大型醫院;(三)勞保局業務不彰,把責任推給加保人,有欠公允;(四)勞保局有錢借人開醫院,為何自己不開設,未曾尊重對加保人權益;二、建議轉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重視投保人之權利與義務,此後對監督勞保業務應由勞工團體(省及各縣市總工會)推派代表參加,以確保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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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8-08OA-65-6-2-03-01786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685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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