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確保治安問題;二、落實環境保護問題;三、解決地方財政困難問題;四、大力推動公共投資問題;五、農地有條件的開放自由買賣問題;六、改進國民教育問題;七、交通問題;(一)規劃實現都市捷運系統,包括地下鐵之興建、捷運系統;(二)各建築物原有之地下停車場多為違規變相使用;(三)買車自備停車位問題;(四)交通安全教育問題;(五)改善號誌及標線;(六)發展大眾運輸減少自用機動車輛成長;(七)大力配合執行交通政策工作;(八)升格交通處為交通廳以利推展交通;(九)改善交通人員福利待遇,對無法領月退休俸及優惠存款人員,予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