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將漫植木納入租地造林辦法內,允許漫植人辦理租地造林契約,並照租地造林辦法之規定分收;二、請速依濫墾地清理計劃第七條之規定,予以清理濫植木;三、?竹成林標準應妥善研究;四、林業單行法規應納入租地造林辦法內;五、保護稀貴的樹種;六、澈底管制保安林;七、保育竹林:將?竹林之保育竹林改為租地造林;八、觀光交通問題:完成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規劃工作,加速發展阿里山觀光事業;九、適時供配肥料;十、挽救曾文水庫淹沒區住民之生活;十一、賦予國小校長較切實之人事權;十二、小康計劃問題:〈一〉開放部份山坡地供貧民生產;〈二〉捐獻小康基金免稅;〈三〉以工代賑;十三、建議政府訂定公務人員節。

一、將漫植木納入租地造林辦法內,允許漫植人辦理租地造林契約,並照租地造林辦法之規定分收;二、請速依濫墾地清理計劃第七條之規定,予以清理濫植木;三、?竹成林標準應妥善研究;四、林業單行法規應納入租地造林辦法內;五、保護稀貴的樹種;六、澈底管制保安林;七、保育竹林:將?竹林之保育竹林改為租地造林;八、觀光交通問題:完成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規劃工作,加速發展阿里山觀光事業;九、適時供配肥料;十、挽救曾文水庫淹沒區住民之生活;十一、賦予國小校長較切實之人事權;十二、小康計劃問題:〈一〉開放部份山坡地供貧民生產;〈二〉捐獻小康基金免稅;〈三〉以工代賑;十三、建議政府訂定公務人員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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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5-01OA-28-6-8-00-00907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980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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