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員工因故辭職(參選、結婚、志趣不合)應比照退休、資遣、撫卹之辦法,修改有關法令條文,給予謀職金,以妥善施惠辭職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其合理的權益,促進農會內部人事新陳代謝的功能,健全組織及提昇員工素質案。

農會員工因故辭職(參選、結婚、志趣不合)應比照退休、資遣、撫卹之辦法,修改有關法令條文,給予謀職金,以妥善施惠辭職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其合理的權益,促進農會內部人事新陳代謝的功能,健全組織及提昇員工素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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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09-02OA-67-5-3-04-02898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3520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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