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十二年度統一稽徵各項稅捐超徵四十九億五千九百餘萬元,原因何在;二、地方財政困難,需仰賴補助維持預算,應如何改善其財政情況;三、每屆年度終了,各機關將節餘經費儘量消化,濫派出差或作不必要支出,其癥結何在?如何能澈底改善;四、六十二年度省屬各機關節省消耗性次要支出達一億三千五百餘萬元,從此項節省的數字,可以想見以往不必要的浪費,至於各縣市政府有無類此情形,敬請賜告;五、關於省府為配合中央促進公務人員新陳代謝,籌撥退休金協助各縣政府辦理退休之問題;六、省府事業由省府投資經營,按理說應當盈餘很多,而實際則很不理想,不知省府整頓的辦法如何;七、關於不正常信用合作社其原因何在?如何改善?地方政府人員是否對輔導合作社有專門學識經驗?績效如何?如有因人為的因素,而致虧空面臨倒閉時,是否運用三對等資金濟助?全省合作社的呆帳有多少?構成呆帳的原因何在?追究責任的情形如何?有無獲得賠償;八、綜合所得稅的稽徵,有逃稅的情形,倘財政廳能改善稽徵辦法,杜絕逃稅,在稽徵業務上又多一績效更可增加稅收,不知省政廳有何高見;九、建議公務人員個人及配偶免稅額,照生活指數作免稅標準,至於扶養親屬寬減額每人每年應寬減一萬二千元,減少公教人員的負擔,不知省財政廳的高見如何;十、國小辦公費,急應增加,並指定修繕費預算,以便經常修繕,不知財政廳高見如何;十一、針對公營金融行庫正確革新的方法,不知實行的績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