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省府於天然災害後,能迅速撥款救災,並促地方積極重建;二、建議營利事業總機構遷回省境,以挽回稅源充裕國庫;三、請菸酒公賣局速於彰化二林地區興建水果酒廠,增加釀酒葡萄之收購量,並將種植葡萄農戶全部納入契作,以嘉惠葡萄果農並裕營收;四、建議省再向中央反映財政收支劃分法應修正。

一、請省府於天然災害後,能迅速撥款救災,並促地方積極重建;二、建議營利事業總機構遷回省境,以挽回稅源充裕國庫;三、請菸酒公賣局速於彰化二林地區興建水果酒廠,增加釀酒葡萄之收購量,並將種植葡萄農戶全部納入契作,以嘉惠葡萄果農並裕營收;四、建議省再向中央反映財政收支劃分法應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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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09-02OA-67-6-3-01-02236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2633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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