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甄試縣市政府課長、督學人選,如為現任國小教師則其報考資格應增列大學教育院系畢業,曾任國小校長三年以上者。如為現任國中教師其報考資格應增列曾任國中處主任三年以上者,以符教育行政人員基本學養,以及課長、督學輔考核國中、小學教學及行政功能,並杜浮濫案。

本省甄試縣市政府課長、督學人選,如為現任國小教師則其報考資格應增列大學教育院系畢業,曾任國小校長三年以上者。如為現任國中教師其報考資格應增列曾任國中處主任三年以上者,以符教育行政人員基本學養,以及課長、督學輔考核國中、小學教學及行政功能,並杜浮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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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8-03OA-59-5-3-05-03438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2774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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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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