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修訂山坡地放租放領辦法及開發問題;災後復耕補助費問題;請省府計畫在花蓮縣,以適地適作大面積推廣種植葡萄及高粱作物,促進農地資源合理利用,並提高農民收益,改善東部地區農民生活;關於漁業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和農會法第二十七條問題;建議將鄉鎮公所獸醫修改職務列表時,優先列為荐任第六職等;請合理管理農產品進口,保護農民利益,並籌措平準基金經費,以穩定農業持續發展;有關偏遠地區橋樑產業道路請求修建之問題;農產品產銷過程的問題;有關農保保險費率問題;有關山地農業業務調整後的問題;有關農藥有無實施GMP?有關東部水產試驗所分所的問題。(聯合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