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報紙上看到,立法委員可以分配到一億或五千萬建設經費,而我們省級民意代表經常和民眾接觸,不是更應該比照中央級的民意代表,讓我們有多餘的經費來解決地方上的問題?每年每度颱風過境後省府實地派員勘災並予補助復舊經費,本年颱風過境後目前在各地區派員勘查中,請問勘查小組之組織,成員是如何形成?以往省府對災害勘查時大致到縣政府複查作業,並無到每一災害地區勘查,使核定修復工程補助費與實際需要有脫節現象?公賣局長,能當上局長的原因在那裡?研製蘋果釀酒的問題,現在做得怎麼樣?第一銀行那麼多高級主管之出缺,是不是證明我們第一銀行管理不善,或是第一銀行內部有問題,留不住人心,或是說,有某些方向有缺憾,體制上面讓很多人不滿意,而紛紛走了?是不是在人事方面有值得我們檢討的地方?那些人走了怎麼辦?還會不會陸陸續續有些人再跟著走?以後我們公營單位,這些銀行還要不要存在?還要不要跟人家競爭?還有沒有競爭的能力?現在各縣市政府蠢蠢欲動,都要來準備發行彩券,那麼是不是可以繼續的來推動這項工作,這一點在省方面,是贊同呢?或是採取一個什麼態度?請教有否較具體的方式,能讓各地區的分行經理符合願望,去他所喜歡的地區服務;建議應如何的做到升遷徹底公開化,也讓所屬都了解、亦能更服眾;請今後對所屬單位,所規定經費之提高要實施之前,對各縣市政府應該是要有一很公平的原則,希望能事先與各縣市政府溝通連繫,待規定下去則全省各縣市能採行同一標準,使不致有差別待遇;天然災害的勘查及救濟發經費時效的問題,有緊急性的則應採緊急性措施;財政收支劃分法等問題,希望能向上級積極反映爭取。(聯合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