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張堅華質詢:一、水利局在四年前就有計劃修改水利會各種規章法則,為何拖了多年尚未修改公布實施;二、水利會是農民團體最低層機構,所有工作人員每天須赴很遠的農村服務,我認為需要年輕力壯的人才能勝任,因此水利局要設法使老年人退休,並提高其退休金,使其退休後免後顧之憂;三、水利會與農會都是農業團體,同為農民服務,工作同仁的服務年資,應互相採計才何理,何以不互相採計?在法令上有何根據?是組織規程;請教建設廳:一、本省工商業發達,形成人力集中都市而造成都市建設問題越來越大、複雜,但市府建設局所屬各單位正式編制人員咸感不足,請問廳長有何高見?二、請建設廳在行政、技術方面支援,協助基隆市開發山坡地,以繁榮地方及解決住的問題;三、有關礦務局方面;請教礦務局有無輔導或貸款辦法?請用書面答覆;議員簡維章質詢:修改財政收支劃分法時,應特別留意鄉鎮公所所在地的都市計劃,地價稅分配率的提高,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鄉鎮收到地價稅之三成,鄉鎮毫無益處,反而要付出大批配合款,在這種情形下,鄉鎮的都市計劃永遠無法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