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蔡江淋質詢:照理說:臺糖公司每年至少要有八億元以上的盈餘,假使該公司仁德廠和農民沒有這麼大的損失,本來這筆錢可以增加該公司的盈餘,農民辛苦種的甘蔗,比別的工廠每萬臺斤收入差幾百元,一年到底會差多少錢?而五年來總共差多少錢?這究竟該歸咎於誰?又延長開工日期及機器時常故障,其因何在?所謂品種關係,我認為是藉口,花了這麼多錢改善設備,效果大不如前,其步留反而降低,其中是否有文章?是否與工廠各部門的領導人有關?二、農田水利會收取水費是否合情合理?農民沒有獲得灌溉,是否也該繳水費?議員李子駸質詢:一、現行分糖比例是否為五十五對四十五?而在農民所得之百分之四十五中再責任外銷一半?二、關於責任外銷,臺糖公司向農民收購糖價每噸(或百斤)若干?去年價格多少?議員張濰濱質詢:剛才楊局長答覆假使水利會沒有灌溉水的地方不收水費?如仍收水費時,該怎麼辦?請局長迅予辦理,只有從根本上去減輕農民負擔,才能有效推行小康計劃;議員林明德質詢:前次列席的楊博清協理,最近身體好不好?假使貴公司再派像楊協理那樣的雄辯家來列席的話,實際上沒有什麼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