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雜誌及新聞報導,任意製造新聞,攻擊私人,黑白顛倒之問題:(一)請政府早日訂定「記者法」;(二)對於有優異表現之記者,應予獎勵;(三)對於申請更正不實的消息,應由政府接受處理;(四)發動文化界自?運動;(五)政府既要重視民意輿論,應以實際行動表現;為培養高等技術人才,提供機會供給工專、工職及高中畢業生,發揮其專業潛力,應增設二年制及四年制技術學院;關於師專暑期部二年制國師科招生的對象,為師範畢業生及高中畢業而檢定合格的教師,但師範生與高中畢業檢查合格者的考試科目不同之問題;關於省府以行政命令規定國小發給導師費,而國小訓導主任之工作內容是導師工作之總合,卻無發給導師費,此案應由教育廳向人事處說明,並力爭解決這種不合理的現象;違法之書刊、唱片等出版物,危害社會治安與社會風氣,亟應積極查獲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