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央協助款不再增加問題,去年協助中央款有二十一億多,而今年協助中央款為二十四億多,增加了三億多,一年一年增加,例如法院欲興建宿舍,不但省政給予補助,且縣市政府亦編預算補助?所以對於零零碎碎的人情補助,希望你們保證不要增加,如果要增加者我們就予以刪除;其次關於今年公賣利益為三十五億多,我們的總預算七十三億多,除協補助款三十七億多,佔百分之五十一點七,三十七億多扣除協助中央款二十四億外,補助各縣市只有十三億多,這樣一來,老實說,假定不協助中央本省可靠公賣利益,不必繳稅,還有盈餘分配,但是現在省與中央不分,而臺灣的公營利益在中央,中央協助臺灣省建設,中央等於父親,我們以兒子的身份,雖應養他,但不應該掛一個名稱,所以希望廳長建議中央把名稱改過來,才不會刺激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