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臺灣省五十六年度地方總預算案質詢;議員吳一衛質詢:本人覺得五十六年度省總預算額七十三億零一百一十七萬餘元,核與憲法一百六十四條:省教育文化經費不得少於百分之二十五之規定不合,而不適合預算法跟憲法之處實在太多,希望廳長、處長及各位主政省政諸君要深加研究;其次關於臺糖糖價低落應研究如何降低成本,以便與國際市場競爭;議員黃奇正質詢:財政廳對於課稅方面力求改善,要如何協助臺灣稅務進入軌道,希望廳長要再繼續努力;關於補助中央級退休之預算何以今年沒有了,而轉給縣市,難道縣市級者要退休,中央級者不退休嗎?至於預算之編成應視實際情形之需要編列,無需要者應不要開支;議員張富質詢:關於五十六年度總預算草案,對於中央交辦業務如兵役業務,戶籍業務,國民教育業務,是由中央交辦,由省府負擔的經費,這三項業務之經費需要若干?此預算是否應歸中央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