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宋主席楚瑜作八十三年度施政計畫及本省總預算案編製報告(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四月十四日第九屆第七次定期大會第十次會議):本府依據行政院八十三年度施政方針、國家建設六年計畫及匯集民意的反應,以崇法務實、求跟務本及創新致遠的工作理念,盱衡當前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未來發展的趨向,針對省政建設的實際需要,釐訂了八十三年度施政目標:一、貫徹地方自治,改善地方財政;二、維護社會安全,推動祥和社會;三、擴展公共建設,健全城鄉發展;四、提昇教育品質,落實文化建設;五、發展地區農業,建設富麗農村;六、健全醫療保健,增進社會福利;七、廣建交通網路,提升行旅品質;八、強化職業倫理,增進勞工福祉;九、加強生態保育,美化生活環境;十、加速省政革新,增進行政效能;八十三年度本省預算案之附屬單位預算,包括營業、非營業暨菸酒公賣事業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