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陳天錫質詢:一、現在對於確保財源,是很重要的;二、關於免試升學;三、征收教育捐,係以彌補地方教育經費而征收,新竹縣議會自奉省府命令調整提高的差額約九百餘萬元,悉數歸入省庫的收入,其於原來主址不符,應將其發還才對;四、田賦減免條例規定;五、現在欠稅最多者為共有地,因代表人無力償還而移送法院催繳,是否能針對共有人全體催討後,仍拒不繳納者,拍賣其共有土地抵繳舊欠稅,不應以代表人來管收;財政收支劃分辦法之貨務稅和公賣收入等部份,是否可撥一成給縣市彌補財源?議員張富質詢:教育捐問題,應退還縣市作為教育事業之用,另希望早日公布實施財政劃分,以免縣市來打擾財政廳,且本會歷屆都提出建議,希望早日彌補縣市鄉鎮財源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