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陳昌瑞質詢:一、有關鄉鎮財政問題;二、關於教育經費問題;議員趙森海質詢:補充陳議員質詢,從六十年度開始,中、小學教職員新年終考績辦法規定,領到獎金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有很多優秀的老師,考不到甲等,拿不到獎金,逕向校長爭吵控告等等,對於教學情緒影響很大,請問財政廳有否如此的主張?財政廳並不基於財政的問題,主張這樣做嗎?議員藍榮祥質詢:補充陳議員質詢,第一點;還有一點;危險教室可以分年辦理,但廁所問題日常所需,希望早日解決,至於補助款提高到什麼程度,請予書面答覆;議員蔡建生質詢:請問廳長:教育本身就是要投資的長期事業,減少班級經費,亦就是減少學校的經費,這不是理財之道,其後果不堪設想!老師退休問題,到現在仍無錢無法辦理,另外國小、國中教員編制不能一致,同是國民教育,為何有差別?為什麼要在教育人員頭上打主意?;再補充一點:普通學校的學生犯規,可以記大過或留校察看的處分,但若師範學校的學生,即予開除,證明師範學校取才時就高人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