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各行庫在海外所組成的子(分)公司等,依要求,須分開編列其獨立的算制度,未悉其法令依據何在;關於臺塑六輕銀行團的貸一千四百三十四億,總貸款額是否有超過值的百分之五,如果有超過,財政部的特案是否有牴觸銀行法;關於政府有意將七行庫在南洋設立分行之「南進政策」問題;關於土地開發公司愈期放款比例是百分之三點九四,催收款比例是百分之二點三三,加起來一共百分之六二七,逾期放款與催收款的比例如何高,這家公司如何存在問題,另外,你們的估價是否按照法律依据問題;關於臺灣土地開發公司公告要出售承德路的大樓後又食言只出租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