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裝卸業問題,現在之裝卸業中部分有公營民營二種,而交通處所訂單行法已經本會通過,理應照此法令辦理,其實不然,是何道理?又貴處提經本會通過之小拖車案,每一民營公司均設小拖車服務臺,為何貴處不讓民營公司參加?請陳處長將其理由作答?這件事不能以行政命令所能解決者,如用行政命令則成為科員政治了,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凡任何事均得依法辦理才對。

關於裝卸業問題,現在之裝卸業中部分有公營民營二種,而交通處所訂單行法已經本會通過,理應照此法令辦理,其實不然,是何道理?又貴處提經本會通過之小拖車案,每一民營公司均設小拖車服務臺,為何貴處不讓民營公司參加?請陳處長將其理由作答?這件事不能以行政命令所能解決者,如用行政命令則成為科員政治了,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凡任何事均得依法辦理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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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3-07OA-15-6-7-01-01434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238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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