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第三次大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確認事項:本(三)次大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紀錄已印發各位議員,敬請公鑑;決定:一、住宅及都市發展局附帶決議(1)修正為:目前省屬各機關學校、房屋建築工程及道路橋樑,多由住都局設計既失活潑多元,不能突顯建築之特性及客觀環境之配合,且影響建築師權益至鉅,而許多工程?又因該局本身人手不足而再轉由其他單位辦理,至為不當,應請確實依照本會「本省建築師公會請願案」專案小組調處結論辦理;二、度量衡檢定所:審查意見1...立即准予沿用臺制下加「及檢定公,臺制單位併刻之度量衡器」;三、餘紀錄確認;丙、審議事項:繼續全會審查及大會審議七十七年度本省總預算案: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總結論:省政府函送七十七年度省總預算案,原編列歲出、入總額各為一千六百六十二億九千一百六十二萬五千元。經本會第八屆第三次大會宣付各委員會審查,其意見彙提全會審查完竣。計在歲出政事別各機關項下核減二百九十七億八百五十九萬五千元(包括減列公賣利益中央應得百分之六十五計二百九十四億二千七百二十七萬二千元,依照本會第八屆第二次臨時大會第三次會議附帶決議改為直接分配給中央,不必經過省總預算,使收支預算數額確實),在歲入來源別項下減列公賣利益收入二百九十四億二千七百二十七萬十三萬五千元,並在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項下相對減列二億八千四百一十五萬八千元,以資平衡。本(七十七)年度省總預算歲出、入各核定為一千三百六十五億八千三百零三萬元,各機關學校單位預算,詳如審議意見表。至總預算所列各附屬單位預算機關應解繳省庫之盈餘及事業收入,經立法程序審定後如有差異時,由省政府依照本會最終審定數額,調整歲入預算並執行之;大會決議:均照全會審查(二讀會審議)意見通過,完成三讀程序;丁、其他事項:副議長黃鎮岳提議:預定開會時間將屆,請大會同意延長開會時間二小時,以便繼續進行審查預算議程案,經提付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