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處劉處長紹志工作報告:甲、歲計:壹、配合中央令頒之新育算法,修訂本省單行歲計法規;貳、加強保留款審核,訂定各機關六十一年度歲出應付款申請保留注意事項;參、彙編本府留駐臺北市所屬機關遷移臺中辦公特別預算;肆、籌編六十三年度省總預算案;伍、籌編決算報告;乙、會計:壹、加強推行限時付款;貳、研訂會計制度;參、繼續執行內部審核;丙、公務統計:壹、執行報表管理;貳、基層統計調查網之設置管理與運用;參、統計調查之管理;肆、臺灣省統計要覽之編印;伍、本省居民簡易生命表之編製;丁、經濟統計:壹、家庭收支調查統計;貳、物價調查統計;戊、主計人事:壹、實施主管人員任期輪調;貳、建立內部升遷制度;參、貫澈考試用人;肆、勵行考核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