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政府將納入警察機關之戶籍人員之薪津比照警察人員待遇核發案;請將戶政人員之津貼比照警察人員待遇辦理並自五十八年七月一日起補發鄉鎮級戶政人員之警察待遇以示公允案。(省府五九、三、二五府警人字第一八三六八號函復)

請政府將納入警察機關之戶籍人員之薪津比照警察人員待遇核發案;請將戶政人員之津貼比照警察人員待遇辦理並自五十八年七月一日起補發鄉鎮級戶政人員之警察待遇以示公允案。(省府五九、三、二五府警人字第一八三六八號函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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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04-04OA-22-5-4-01-01963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278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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