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現行法令及學制問題,希望儘量採行單軌制,中學分科教育,使畢業學生能獲得高職畢業資格,相信職業學生來源缺乏及初畢業生競於報考五年制專科情形當可緩和;有關師資培養問題,希望師專亦應培養中等學校師資,志願就學方案?已決定實施,在準備階段對師資的培養有何計劃?目前各界批評一般學校教法不當及惡性補習等現象,圴由於教員本身教學方法不良所致,教育廳應以教育警察身份負責糾正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始能提高教育效果,當然對教育行政方面亦應同時兼顧;再者關於教育職權問題,憲法有明確規定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職權,因此凡屬於地方政府職權範圍,應由地方政府及民意代表來決定,不必事事呈報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