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議中央勿准許酒精成分四十%以上的烈酒進口;二、抑制菸酒氾濫:(一)簽訂洋菸進口協定是「禍國殃民」的?措,當初何以未及時析陳利弊得失,供經貿單位談判之參考;(二)洋菸促銷廣告到處充斥,如何加以規範;(三)如何協調配合有關單位貫徹「少年福利法」實施維護?少年健康;(四)洋酒進口之談判業已展開,公賣局如何因應?(聯合質詢)

一、建議中央勿准許酒精成分四十%以上的烈酒進口;二、抑制菸酒氾濫:(一)簽訂洋菸進口協定是「禍國殃民」的?措,當初何以未及時析陳利弊得失,供經貿單位談判之參考;(二)洋菸促銷廣告到處充斥,如何加以規範;(三)如何協調配合有關單位貫徹「少年福利法」實施維護?少年健康;(四)洋酒進口之談判業已展開,公賣局如何因應?(聯合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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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9-01OA-66-6-3-01-00906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435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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