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處所轄 鐵路局、公路局、港灣各工程,應視工程之大小限定包商資格公開招標,以示公平,減輕人負擔,減少公帑支出,收攬民心,為當前省政之急務之問題;二、查過去公路局、鐵路局或水利之大工程,大部份由榮民工程處議價承包,其單價比較民營造廠高出二○%以上,工程未能如期完工,一延再延,增加公帑支出,政府為何不了改諾;三、關於凡有工程,榮民工程處優先議價家單價該比一般為低,為何而提高?;四、本省包商在日人殖民政策統治下,尚有參加投標、比價、議價之機會,本省人之包商同是中華民國國民,退除役官兵亦是中華民國國民,為何如此差別?;五、關於鐵路局七堵調車場,工程開支浩大,一再追加預算之問題;六、1.北方陸橋設計案;2.得標三個月不能開工案;3.補貼運費案;七、七堵調車場地下道崩潰及擋土?棤糪蛂F八、七堵調車堵場火車出軌案;九、七堵調車場路塹邊坡案;十、隧道灌漿特權營造廠獨議價承包案;十一、公路局臺中、彰化間九張犁橋,施工不良,變成凸凹,橋面又積水,變度不順,常發生車禍,是包商之過、或設計者之過;十二、公路局臺中中、彰化間九彰犁橋,施工不良,變成凸凹,橋口面又積水,是設計者錯誤或監工人員之錯誤?;十三、中與大橋,橋基下沈,橋面龜裂,經公路局補修、補強、保固三次之搶修,亦不能保全,是誰之過?;十四、華江大橋第三孔處,橋面龜裂,橋基下沈,現在保護施工中,是設計者之錯?或包商之過?;十五、 因第一期引道技術無什麼多大關係,本會暫且忍氣吞聲,第二期橋樑工程,應請遵照本會決議公開招標,以策安全,以免浪費,請問何時公開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