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廳曾於七十八年四月間訂頒「促進私立中等學校校務發展,提升教育品質實施計畫」其中有關計畫項目第二點規定,學校為規劃校務發展改善招生困難問題,今年二月七日行政院、考試院會會銜頒布「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檢覈辦法」,其中申請檢覈人員,應具備之學歷資格中,曾規定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職業學校須地政相當科別畢業,始可申請檢覈,部分私立學校基於為適應時代潮流及此項法令之頒布,培養土地登記代理人員專業人才之理念,依據前述廳頒實施計畫規定申請新設科別,卻為教育廳駁回,原因為何,是否有違背上開計畫訂頒之旨意,請教育廳說明,並請儘速反映教育部,即速修改法令,准其增設科別,並將反映結果答復本席。

教育廳曾於七十八年四月間訂頒「促進私立中等學校校務發展,提升教育品質實施計畫」其中有關計畫項目第二點規定,學校為規劃校務發展改善招生困難問題,今年二月七日行政院、考試院會會銜頒布「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檢覈辦法」,其中申請檢覈人員,應具備之學歷資格中,曾規定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職業學校須地政相當科別畢業,始可申請檢覈,部分私立學校基於為適應時代潮流及此項法令之頒布,培養土地登記代理人員專業人才之理念,依據前述廳頒實施計畫規定申請新設科別,卻為教育廳駁回,原因為何,是否有違背上開計畫訂頒之旨意,請教育廳說明,並請儘速反映教育部,即速修改法令,准其增設科別,並將反映結果答復本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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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09-05OA-71-6-8-00-00371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576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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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 2652-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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